一、再婚登记的条件
复婚是指离婚男女自愿恢复婚姻关系,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,重新建立婚姻关系的行为。再婚后,如果签署了婚前财产协议(如果条件允许),配偶双方的财产可以进行公证,以确保双方不会对两套房的所有权产生争议。再婚后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没有特别约定,所以好也约定另一方的还款义务和再婚后还款部分的归属。
申请再婚登记,双方应符合以下条件:
1、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的;
2.离婚后未再婚;
3.自愿恢复婚姻关系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再婚登记设定任何形式的附加条件。《婚姻法》第28条规定,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,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登记。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予以登记。
《婚姻登记办法》第8条规定,离婚后,如果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,他们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恢复婚姻登记。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登记程序办理登记,发给《结婚证》,收回《离婚证》。
再婚的条件
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,公民有结婚的自由,而且没有再婚的期限。只要婚姻是双方的真实意愿,他们可以随时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。